南阳市环境监测站
工作职责:
1、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环境监测任务。对本市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备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上级呈报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为政府和市环保局环境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2、承担本市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含机动车污染源)的排污状况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数据;
3、负责本市环境质量评价、编制本市环境质量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鉴、年度和五年度环境质量报告;
4、负责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
5、负责市管建设项目及限期治理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监测;
6、负责本市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和污染事故、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
7、负责环境状况公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有关环境指标的监测,以及排污收费、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实施中所需污染源排污数据的核实和监测工作;
8、负责研究野外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贮存、分析测定等各重要技术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促进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
9、承担国家和省及市环保局下达的有关科研课题,承担新标准、技术规范、方法的验证和修订;
10、承担其它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中的环境监测任务;
11、为社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联系电话:0377-63133611
南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和污染源排放污染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处理;负责对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及排污费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等。
联系电话:0377-61388003
南阳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南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医疗、工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执行国家和省市核事故应急和预防以及辐射环境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对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并实施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核发放射源安全许可证;负责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处置领域从事辐射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承担放射源等核技术应用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监督开发利用项目和电磁辐射设施等日常监督管理、监测工作;对放射源的污染事故和辐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对全市固化废物污染防治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档案及动态数据信息系统,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理和处置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对各类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销毁公众交出或者执法部门查获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022
南阳市丹江口库区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组织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监测预案;负责突发性事件有关环境应急调查监测和污染处置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库区的重点污染源的排污监督监测和库区及输水干渠的水质监督监测、污染预警监测、生态保护监测和机动巡检监测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035
南阳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协调、调度工作;负责组织修订南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县市区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和管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分析重大污染隐患,及时预测重大环境事故风险;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处置和应急预警;承办突发性环境污染案件的现场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协调、调度各成员单位督导、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参与组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污染损失评估;指导各县市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77-61388102
南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并指导各县、市、区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宣传报道全市环保工作;对企事业单位和环保系统职工进行业务培训,举办环境教育学术研讨会;负责开展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监控自动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环保局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全社会各阶层人员实施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法律知识和环境道德伦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教育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113
南阳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全市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辐射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重点放射源等通过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进行实际监控;负责全市自动监控数据汇聚、整理,分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上传的实时信息、历史信息、统计调查信息,为环境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对全市突发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进行实时调度与监控,指导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相关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及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统计、核算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环境信息;负责全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指导全市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等。
联系电话:0377-6138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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