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信访科)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环境信访受理、交办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12369环保举报热线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088
规划财务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059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环境政策调查研究和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落实;指导、协调全市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应诉及赔偿等工作;参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处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和全市环保系统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101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拟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承担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物普查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061
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方,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日常考核及管理。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063
污染防治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体、重金属、城区土地、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水源保护区、噪声达标区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再融资和重点行业企业的环保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跨行政区转移许可,负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审查或预审工作。负责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应对、信息通报及应急预警工作,承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指挥和调度工作;承担环境风险预警的检查管理和督导工作,组织开展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生态破坏及处置效果评估,负责督导事发地政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承办省环境保护厅和市政府应急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77-61388056
自然生态保护科(农村环境保护科)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国家、省自然生态保护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全市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和调整的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调整意见;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协调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农村土壤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107
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科技标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地方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开晨全市环境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环靠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市环境监测网的有关工作;承担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有关王作。贯彻执行国家辐射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组织开展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全市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中的污染防治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管辐射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受省委托负责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负责放射性同位素转让活动完成后备案工作。组织买施国家、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环境标准,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环保技术示范推广,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
联系电话:0377-61388078
大气污染防治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大气污染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负责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油品监督管理制度;参与对涉气违法排污案件的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377-61388089
人事科
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对县(区)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100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087
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377-6138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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